(1461—1527)明湖广景陵人,字振之。弘治十五年进士。授编修。闭门自守,不妄交人。正德时,累擢南京国子监祭酒,寻改北。教士务实学而不专章句。以病归。嘉靖初,交荐不起。卒谥文恪。有《莲北集》、《东厢集》。
(1497—1582)明苏州长洲人,字子循,号百泉。皇甫录第三子。嘉靖八年进士,授工部主事,官至云南佥事,以计典论黜。好声色狎游。工诗,尤精书法。有《百泉子绪论》、《解颐新语》、《皇甫司勋集》。
蔡必胜(1139~1203),字直之,原籍莆田(今福建省莆田),后徙居温州府平阳县万全乡步廊村(今浙江省温州市平阳县)。孝宗乾道二年(1166)武科进士,补成忠郎。授江东将领副东南十一将,知邵州。光宗即位,召为合门舍人,迁带御器械,知合门事。宁宗即位,出知池州,徒楚州、庐州。嘉泰三年卒,年六十四。
鲍楠(1460年~1505年),字子良,号寐斋,又号龙山,明朝官员。南直隶徽州歙县(今属安徽省)人。明宪宗成化二十年(1484年)甲辰科进士。历官户部湖广清吏司主事、浙江司主事,升贵州司员外郎。
谢铎(1435年~1510年),明朝时太平县桃溪(今温岭市大溪镇)人,明藏书家、文学家。字鸣治,号方石,祖籍黄岩。天顺八年(1464年)进士,入翰林院为庶吉士,次年授编修。成化三年(1467),谢铎参加编修《英宗实录》,后升侍讲。弘治三年(1490)提升为南京国子祭酒。次年辞官回乡,家居十年,先后有数十人举荐。明孝宗命吏部遣人员至其家,起用为礼部右侍郎兼国子祭酒。谢铎72岁告老还乡。谢铎博通经史,文学造诣极深。死后赠“礼部尚书”,谥文肃。
冯惟讷(1513~1572),字汝言,号少洲,山东临朐人。冯裕第五子。明嘉靖戊戌(1538年)进士,位至光禄正卿。其著作主要有《青州府志》8卷、《光禄集》10卷。他长于文学研究和古籍整理,在临朐冯氏文学府库中另树一帜。他辑录的《古诗纪》156卷和《风雅广逸》8卷存世,并被收入《四库全书》,时人称其与《昭明文选》为并辔之作。
薛蕙(1489~1539年),明朝大臣。祖居亳州城内薛家巷。年十二能诗。举正德九年进士,授刑部主事。谏武宗南巡,受杖夺俸。旋引疾归。起故官,改吏部,历考功郎中。正德十五年(1520年)薛蕙再次被起用,任吏部考功司郎中。嘉靖二年(1523年),朝中发生“大礼”之争,薛蕙撰写《为人后解》《为人后辨》等万言书上奏,反对皇上以生父为皇考,招致皇帝大怒,被捕押于镇抚司后赦出。嘉靖十八年(1539年),薛蕙担任春坊司直兼翰林检讨司,不久病死家中,享年五十,被追封为太常少卿。
汪广洋(? ~1379),江苏高邮人,字朝宗,明朝初年宰相,重臣。汉族。元末进士出身,通经能文,尤工诗,善隶书。朱元璋称赞其“处理机要,屡献忠谋”,将他比作张良、诸葛亮。年少时跟随太祖朱元璋起义反元,被朱元璋聘为元帅府令史、江南行省提控,受命参与常遇春军务。明朝建立后,先后担任山东行省、陕西参政、中书省左丞、广东行省参政、右丞相职务。受封忠勤伯。洪武十二年(1379年),因受胡惟庸毒死刘基案牵连,被朱元璋赐死。著有《凤池吟稿》、《淮南汪广洋朝宗先生凤池吟稿》。《明诗综》收其诗三十一首。
张羽(1333-1385)元末明初文人。字来仪,更字附凤,号静居,浔阳(今江西九江)人,后移居吴兴(今浙江湖州),与高启、杨基、徐贲称为“吴中四杰”,又与高启、王行、徐贲等十人,人称“北郭十才子”,亦为明初十才子之一。官至太常丞,山水宗法米氏父子,诗作笔力雄放俊逸。张羽好著述,文辞精洁典雅,诗咏深思冶炼,朴实含华。书法纤婉有异趣,仿佛谢庄月赋。隶书效法韩择木、楷书临摹王羲之曹娥碑,虽未精极,却能离俗而入于雅。画山水法米氏父子及高克恭,笔力苍秀,品在方从义上。